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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沿海开发集团城镇建设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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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09/05 返回上一页

一、项目名称:通州湾示范区海珠路工程、现代纺织产业园入口公园东侧道路工程检测

二、项目规模:本项目最高限价为8.15万元(其中海珠路检测控制价:3.77万;入口公园东侧检测控制价:4.38万),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三、项目内容:(1)海珠路为通州湾示范区现代纺织产业园内的一条城市支路,道路呈南北方向,本项目北起天楹环保东门,南至江珠路,全长约200m,道路宽6m。本项目为新建工程,主要包括道路、排水、交通、照明及江珠路接G328路口改造等。

(2)入口公园东侧道路为通州湾示范区现代纺织产业园内的一条城市支路,道路呈南北方向,本项目北起江达路,南至江安路,全长约300m,道路宽11m。本项目为新建工程,主要包括道路、排水、交通及照明等。

对上述施工范围内的施工材料进行见证取样检测、专项检测、备案检测等其他一切需招标人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的必检项目,招标人保留对工作量进行变更或增减的权利。

四、检测质量要求:检测程序符合规范并对检测结果承担责任。检测作业结束后按招标人要求时间(一般2日历天内)出具真实、科学、准确、公正的检测报告(一式伍份),为招标人工程监管提供科学依据和技术咨询。

五、检测服务期限:180日历天,自工程开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具体服务周期根据项目进度)。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并取得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的《资质认定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2、参加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检测人员资格证书;

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保证金数额为 壹仟伍佰元整  (人民币1500)。

投标保证金票据上必须注明收款人为:南通沿海开发集团城镇建设有限公司,用途为:投标保证金;汇款人为:投标单位名称。(账户名:南通沿海开发集团城镇建设有限公司,开户行:招商银行南通跃龙路支行,账号:5139 0285 3710 688。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一律采用银行已盖付讫的进账单或网银转账回单递交)。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按不符合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2、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退还(无息)。

特别说明:必须标注项目名称及费用类别,如“****项目投标保证金”。

八、履约保证金:

1、本项目成交后的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中标人提供的履约保证金额为中标价的10%。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在30 日内向招标人足额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2、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银行保函。

履约保证金账户:

账户名:南通沿海开发集团城镇建设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南通跃龙路支行,

账号:5139 0285 3710 688。

特别说明:若采用转账形式,必须标注项目名称及费用类别,如“****项目履约保证金”。

九、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和投标预备会。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按以下方式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有意愿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请于2022年99日17时前,将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且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发送至以下邮箱962928889@qq.com,并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电话确认报名成功后,招标代理机构将招标文件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电子招标文件与纸质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南通沿海开发集团城镇建设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ntyhcz.com/”网站-“通知公告”栏目是本工程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所有信息资料在网站上一经公布,视为投标人已知悉并且按要求进行了修改,招标人无需采取其他方式另行通知。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网上发出的文件为准。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十一、投标费用:

1、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2、本工程招标文件等相关费用为300元,无论是否中标,该费用不予退还。若不符合此要求,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 中标单位中标后需向代理单位支付6000元作为项目代理费用,若中标后拒不缴纳,视为放弃中标资格。该费用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自行考虑,不另外结算。

十二、投标文件要求:

1、投标文件分“正本”壹份、“副本”叁份,共肆份。投标文件应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该投标文件不予接受。投标文件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2、投标文件应统一用A4规格幅面打印。

3、投标文件应包括:详见招标文件。

十三、投标报价:

报价方式:固定总价报价;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须充分考虑现场情况和服务期内的工作量,工程结算时不作调整。

十四、评标办法:

1、确定有效报价

确定有效报价有效报价是指投标人投标报价不高于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为无效报价,作废标处理。

无效报价、被宣布为废标的投标报价均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2、确定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按照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按有效投标报价从低到高的顺序确定前三名中标候选人,中标价为其投标报价。若投标报价相同,则采取现场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最终的中标候选人。

本工程第一中标候选人原则上为中标人,中标价为其投标报价。当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本项目作招标失败处理。

评标过程中出现本评标办法未尽事宜,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讨论决定。

十五、合同授予:

中标单位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30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按项目分别签订合同)。

十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2年91310时00分

地点:  通州湾服务分中心三楼308会议室 

十七、招标代理机构:南通市技术改造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工

电话:18061810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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