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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沿海开发集团城镇建设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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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10/10 返回上一页

一、南通沿海高新片区开发有限公司通州湾示范区海川花苑一期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现已落实。现对本项目的稳评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二、南通市技术改造投资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通州湾示范区

2、项目规模:本项目最高限价为3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3、招标范围:通州湾示范区海川花苑一期工程进行项目稳评报告编制出具相应的稳评报告。

4、 招标内容:

1)编制并出具符合要求的稳评报告,包括但不限于影响社会稳定因素的调查、科学预测、分析、评估及应对相关风险的措施等;

2)进行稳评报审,且稳评报告通过稳评主管部门认可。

5、服务期限:

服务周期:于委托后15日历天内出具稳评报告

四、标段划分: 

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五、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必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合同日期为准)至今完成过工程稳评项目(至少10项);

3、投标人须具备从事工程建设项目稳评能力的服务机构,能够独立出具稳评报告。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六、以下条件属于资格预审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及履行合同的能力;

2、财务状况良好,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造成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6.1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执业:

①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6.2拟派本项目所有人员须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企业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投标企业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7、投标单位与南通沿海集团及下属子公司发生过诉讼、法律纠纷的,自讼诉关系发生起至法院下发最终判决书后两年内,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8、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条件。

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中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和投标预备会。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按以下方式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请于2022年101417:00,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将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发送至以下邮箱962928889@qq.com,并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电话确认报名成功后,招标文件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电子招标文件与纸质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询价响应文件的递交 

1、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10171000 

2、投标人可派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出席现场递交询价响应文件(授权代理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也可询价响应文件邮寄(仅限邮政EMS或顺丰速运)的方式递交给招标代理机构,邮寄地址:通州湾示范区政务中心309,南通市技术改造投资有限公司,收件人:杨工,联系方式:18061810261 。请各投标人充分考虑快递的配送时效,询价响应文件接收时间以快递送达并签收时间为准,若询价响应文件2022年10月17日1000前未送达的,其询价响应文件将被拒绝。(请各投标人申请材料寄出后一定和收件人确认签收情况,否则由此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本项目开标时间:2022年10171000分。 

4、请各投标人准确提供全部资料,并对全部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申请材料内容存在字迹迷糊、分辨不清等情形时,评标委员会有权作否决投标处理,并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风险和(法律)责任。

5、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且不组织召开标前会议。投标人需自行进行现场踏勘,并对现场踏勘过程中的安全自行负责,招标人可提供必要的协助。

九、评标办法:价格单因素。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通沿海高新片区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南通市技术改造投资有限公司

址:

通州湾示范区

址:

通州湾示范区政务中心309

联系人:

陈先生

联系人:

杨工

话:

0513-81680304

话:

18061810261



电子邮箱:

962928889@qq.com

 

2022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