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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沿海开发集团城镇建设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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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发布时间:2022/11/04 返回上一页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通州湾示范区外七贯河贯通工程及通州湾示范区十贯河江安路至纳潮河段整治工程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通国开水利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统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通州湾示范区

2.1.2建设规模:通州湾示范区外七贯河贯通工程:本次拟建工程为通州湾示范区外七贯河贯通工程,新建河道贯通外七贯河与新纳潮河。工程北起外北岸河,与整治后的外北岸河进行衔接,沿现状外七贯河向南至原纳湖河向东,沿原纳湖河至外八贯河处向北接至新纳潮河,河道全长约2.270km。外七贯河贯通工程的主要任务为:贯通外北岸河与纺织园新纳潮河,对外七贯河段及原纳湖河段进行河道疏浚、沟通、拓宽,对外八贯河段进行河道开挖及护岸建设。

通州湾示范区十贯河江安路至纳潮河段整治工程:通州湾示范区江安路至纳潮河段整治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开河道、新建护岸以及河坡绿化。本次工程整治河道长度共计 552m。其中包括新开河道 552m;新建重力式挡墙 生态袋护岸 33m,新建预制方桩插板 生态袋护岸 1058m,新建预制管桩密排护岸 40m;河坡绿化 1600

招标内容:本监理项目包括施工图所示的通州湾示范区外七贯河贯通工程及通州湾示范区十贯河江安路至纳潮河段整治工程的施工期和缺陷责任期的建设监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收集、整理监理资料移交归档;督促施工单位工程资料、决算资料移交归档;在缺陷责任期内组织工程缺陷检查并督促施工单位整改到位,并形成回复资料;负责项目的跟踪审计和结算初审)。

2.2最高限价

2.2.1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 117300.00(通州湾示范区外七贯河贯通工程最高限价56400.00元,通州湾示范区十贯河江安路至纳潮河段整治工程最高限价60900.00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拟选派总监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资格证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和投标预备会。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按以下方式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有意愿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请于2022年11917时前,将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且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发送至以下邮箱244146085@qq.com,并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电话确认报名成功后,招标代理机构将招标文件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电子招标文件与纸质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发布公告的媒介

“南通沿海开发集团城镇建设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ntyhcz.com/”网站-“通知公告”栏目是本工程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所有信息资料在网站上一经公布,视为投标人已知悉并且按要求进行了修改,招标人无需采取其他方式另行通知。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网上发出的文件为准。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 投标截止时间

6.1 投标报名截止时间为 20221191400分。

6.2 开标日期:2022年11月11日14时00分。

6.3逾期送达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R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8.投标费用

8.1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8.2本工程招标文件等相关费用为300元,无论是否中标,该费用不予退还。若不符合此要求,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3中标单位中标后需向代理单位支付6000元作为项目代理费用,若中标后拒不缴纳,视为放弃中标资格。该费用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自行考虑,不另外结算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通国开水利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南通市技术改造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

通州湾示范区

地址:

通州湾示范区政务中心309

联系人:

徐先生

联系人:

电话:

0513—81680304

电话:

15062700918



电子邮箱:

24414608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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